黑客网站公开卖电脑病毒 按需订做百元一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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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客网站公开卖电脑病毒 按需订做百元一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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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转贴自:本站论坛 点击数:2668 更新时间:2004-07-11 文章录入:webmas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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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6日,记者从某黑客网站看到这样一个广告,“免费版本的××病毒有功能限制,而且可能被瑞星等杀毒软件查杀。为了支持一下开发者,××2.0病毒可能卖100--200元一个,是订做的,不被任何杀毒软件查杀,而且有技术指导支持。想知道详情,请加QQ:××联系”。
电脑病毒也能“订做”?谁会购买、买电脑病毒做什么?就此事记者联系了国内权威反病毒厂商瑞星公司。瑞星反病毒工程师蔡骏表示,目前很多电脑病毒都带有明显的商业目的,例如用中毒的电脑来发商业性质的垃圾邮件、盗窃用户各种帐号和密码、传播色情网站等等,但这么明目张胆地用编写病毒赚钱的事还不多见。
就此广告宣称的“不能被任何软件查杀的病毒”,蔡骏介绍,“这个网站提供的是木马病毒,他们所谓的新病毒只不过是对现有病毒的配置和特征做了一些改进,来逃避反病毒软件的查杀。但瑞星的个人防火墙采用了独有的木马指纹识别技术,上网的时候只要打开防火墙并对其进行相应设置,就可以防止绝大多数木马病毒的危害。”他表示,瑞星将密切关注此事,除了使用个人防火墙之外,只要反病毒厂商只要及时截获病毒变种并且升级杀毒软件,即可查杀这些“订做”的病毒。
蔡骏介绍说,这些“订做”的、带有商业目的的木马病毒一般不会主动传播,恶意攻击者会把它伪装成各种诱惑性的文件欺骗用户下载运行,运行后攻击者就可以窃取用户的QQ号码、游戏装备等。他提醒广大用户,从网上下载文件后一定要用最新版杀毒软件检测后才能运行。上网的时候要打开个人防火墙,必要的时候可以把防火墙的安全级别提高到最高级,来防止木马病毒的攻击。
相关法律人士认为,有人用购买来的病毒做出违法的事情,那贩卖病毒者和病毒使用者都将承担法律后果,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编写和故意传播病毒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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